释义 |
法律分析: 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 3、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4、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