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撞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
释义 | 车撞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如下: 1、现场处理,在交警到来之前尽量固定证据,如有摄像手机或相机应当拍照留证。如受伤人员急需抢救而移动,车辆需要移动位置时要切记画好位置轮廓注意当时是否有第三者人员和车辆对事故发生有影响,如有影响则需该人员、车辆留在现场共同向交警说明情况时的准确时间和交通信号情况要作好记录意对方车辆车况和装载情况于可能马上变化或灭失的证据可及时拍照或请路人作证言并签名,同时留下证人的联系方式记注意不要让对方人员破坏、移动现场。交警到来后要向交警讲清情况,尤其是对自己有利的情况,比如说对方当时车速如何否有开启转向灯否正在打手机,必要时可要求交警查阅手机通话时间,否有第三方的影响等等,对交警没注意到的问题要及时提醒。交警制作的现场图应当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如对现场图有异议应及时提出; 2、交通事故认定对于轻微事故,交警可以适用简易处理程序,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非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交警应在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如果有肇事逃逸的,需在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认定书。需要对人员、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需在结果确定5日内出具认定书。如未查获逃逸车辆,当事人需要认定书的,需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交警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 10日内出具认定书; 3、交警调解,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当事人共同请求交警调解的,可以由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期限为10日,如超期限则视为调解不成,交警部门不再调解,如调解协议达成,双方应签名确认,当事人应据此进行赔偿,并可以凭此协议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一方当事人拒不不履行协议,则另一方可以凭调解协议向法院起诉。 【法律法规】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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