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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个税真的是20%吗
释义
    

法律主观:
    


    一、继承房产 20% 的税怎么算
    当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不需缴税,在对外出售时需要全额缴纳20%个税及其他税费,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房屋遗产税。换句话说继承房产,是不需要交纳继承税的。所谓的20%是,如果你要拿继承的房子去交易的话需要交纳20%的个税所得。其他的费用都是不需要交的只需要交纳工本费以及相关的证件办理费。
    二、什么是遗产税
    所谓的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一种税,就目前来讲,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也还没有发布过关于遗产税的相关规定。继承房屋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是最基本的印花税及工本费,许多房产局在办理房屋继承时为保险起见,一般还是都会建议先去做个继承权公证,这也是需要一笔费用的。
    三、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1、遗嘱继承:就是说在死者生前写下遗嘱,指定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赠与出去的一种 民事法律行为 。
    3、 遗赠扶养协议 是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4、 法定继承 是指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的一种继承方式。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继承房产,是不需要交纳继承税的。所谓的20%是,如果你要拿继承的房子去交易的话需要交纳20%的个税所得。其他的费用都是不需要交的只需要交纳工本费以及相关的证件办理费。
    

法律客观: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二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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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5:5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