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以及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指由股东认购公司的全部股份的方式,募集设立是指股东认购一部分,另一部分向社会募集的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