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合同变更应当经由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另外,变更条款应当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方式、时间、费用等内容,以防止纠纷产生。如果变更条款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书面变更协议未正确签订,则不能认定为有效变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合同的订立,应当依据招标文件和标的物的特性,注重实际需要,公正合理,合同条款应当明确、详细,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就有关合同的条款作出一定的约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