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 |
释义 | 【法律分析】 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恐吓)就是一种胁迫,这种胁迫是指以“恶害”相通告,是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包括对被害人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等进行胁迫,也可能是与被害人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通告的方式既可以是语言的也可以是默示的,既可以直接向被害人通告,也可以通过别人转告,总之就是要受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被害人为了防止恶害的发生,处分自己的财产并不要求符合民法上的处分,只要转移了财产的占有就构成。这种处分财产的行为不仅仅包括被害人的直接交付,也包括被迫容忍、默许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的财产损失,既可以是狭义的财物的损失,也可能表现为财产利益的损失。总之,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行为人因此取得财产,就能认定被害人有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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