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申请人和申请人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所指的被申请人与被告,二者有区别,也有相同点,具体分析如下: (一)一般区别:二者所处阶段的称呼不同,被告是指在诉讼审判阶段的称呼,相对方是原告,而被申请人是在(劳动)仲裁或诉讼执行阶段等情形下的称呼,相对方是申请人或其他主体。 (二)二者的联系:无论是被申请人还是被告,二者可以是同一个人,如一个案件中,审判时是被告,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履行义务而未履行,原告申请执行时,被告就转称为被申请人。 总之,是被申请人还是被告,要看具体情况,特别是被告,只有在审判阶段才有,而被申请人可以是在多种情形下。 属于主动与被动的关系或者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可申请行政复议范围,你知道都有哪些呢?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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