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市廉租房怎么申请 |
释义 | 上海市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在街道(镇)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受理廉租住房的申请。 申请家庭应推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时应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作出诚信承诺,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1)填写廉租住房申请表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出示身份证原件) (3)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出示户口簿原件) (4)家庭现有住房的证明(出示现居住地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原件;有他处住房的,需提供其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原件);原住房已拆迁的,需提供拆迁所得凭证或拆迁安置协议 (5)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低保家庭只要出示低保凭证;其他家庭需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和单位证明、领取养老金证明(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费、养老待遇等) (6)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需提供本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明 (7)成员中有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丧劳证明 (8)家庭成员中有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劳动手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出具领取失业保险金证明 (9)家庭成员中有大重(列入市总工会特种重保障的慢性肾衰竭[毒症]、恶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肝炎、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手术、重大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和精神)的,需提供三级甲等院例证明 (10)家庭成员中有个体工商业者的,需提供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个调税凭证(复印件) (11)家庭成员中有劳动模范的,需提供劳模证明(市总工会证明) (12)家庭成员中有重点优抚对象的,需提供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区(县)民政部门证明) (13)家庭成员中有三八红旗手对象的,需提供三八红旗手证明(市妇联证明) (14)家庭成员中有归国老华侨对象的,需提供归国老华侨证明(市侨联证明) (15)离异家庭需提供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16)申请家庭交纳水费、燃气费、电费、电话费、费等凭证(出示原件) 一、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时间是多久 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共需约50个工作日: 住房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面积核定、收入核对等审核程序。 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后15日内无人提出异议的,给予登记;有人提出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登记后,进入候配租程序。 二、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7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2)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3)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2年以上; (4)家庭人数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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