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业补助金领完了是否需要报停,一般因情况而定: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时候依然没有找到工作,也就不要申请停止,领完了该领的,社保局自然会停发; 2、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找到了新的工作,这时候就要申请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如果继续领了,这些不该领的钱依然会被社保局扣回,还要算上利息。 失业金申领流程为: 1、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2、填写好失业金领取申请书并办理失业登记; 3、社保机构审查后,符合条件,于次月开始发放失业金。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