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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驶证灭失是什么意思
释义
    行驶证灭失是指车主无法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书或者行驶证书被盗窃、丢失、损毁等情况,无法正常使用。
    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由证夹、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其中主页正面是已签注的证芯,背面是机动车相片,副页是已签注的证芯。行驶证灭失后,车主需要重新办理行驶证或者挂失补办行驶证。
    机动车灭失有如下情况:
    1、因自然灾害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2、因失火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行驶证作用如下:
    1、行驶证是证明汽车合法可上路行驶的重要证件;
    2、记录有车辆的号牌号码、车辆类型、所有人、住址、品牌型号、使用性质、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注册登记日期、发证日期等信息。
    综上所述,申请行驶证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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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6: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