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施工合同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 1、明确合同的价格条款,约定清楚具体的支付的进度,支付的方式,明确合同总价款而且还要明确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 2、明确发包人具体的工作内容与承包人具体的工作内容,一定要详细明确双方各自的具体责任; 3、要注意材料设备供应的条款,具体供应的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等等都要写清楚; 4、一定要在合同之中约定好违约条款,例如承包人逾期付款的责任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拔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一、工程逾期期限怎么算 施工单位逾期未完成工程建设的,逾期时间从工程项目约定完工时间开始计算,直至到工程完工的时间为逾期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固定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固定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的区别:固定总价合同中合同价格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单价合同是指由合同确定的实物工程量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间原则上不变,并作为工程结算时所用单价;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即量变价不变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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