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 2、合同订立需要体现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双方都同意订立合同,并且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3、合同内容要符合法律规范,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4、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5、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