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立合同必须遵循什么 |
释义 | 订立合同需要满足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合同当事人还需要满足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主观要件是指在履行合同中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即主观上有无故意或过失,只要造成违约的事实,均应承担违约法律责任。客观要件是指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未按照法定或约定全面地履行应尽的义务,也即出现了客观的违约事实,即应承担违约的法律责 法律分析 订立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要使合同有效,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样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 (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我国部分合同只有满足形式要求,合同才具备有效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违约责任的明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三、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一)主观要件,是指作为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即主观上有无故意或过失,只要造成违约的事实,均应承担违约法律责任。《民法典》还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向对方承担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二)客观要件,是指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未按照法定或约定全面地履行应尽的义务,也即出现了客观的违约事实,即应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此外,《民法典》还有关于先期违约责任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明确规定,违约责任采取的是严格责任原则,只有不可抗力可以免责。至于缔约过失、无效合同或者可撤销合同,采取过错责任原则。由过错方向受损害方赔偿损失。 拓展延伸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要件,包括:当事人、标的、内容、形式。当事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标的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等,内容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同时,合同还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要件,如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只有满足以上要件,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结语 订立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要使合同有效,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样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我国部分合同只有满足形式要求,合同才具备有效要件。根据《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另外,《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也规定了当事人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向对方承担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t第一条\t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t第十四条\t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04-24)\t第八条\t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申请批准或者未申请登记的,属于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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