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惠民保险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住院医疗费用和特定高额药品费用。 1、住院医疗费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指定医院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当地社保报销范围内外,应由其个人自付的部分; 2、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指定医院就医后,在指定医院或指定药店内购买符合约定药品目录支付范围内使用的高额特定药品费用。 “惠民保”保障责任一般为社保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是由统筹和大病医疗等支付后剩余的个人自付部分,加上十几种重特大疾病特药。具体会根据不同城市有所差异。惠民保险是医保的良好补充,各地推出的不同惠民保险产品提供的保险责任有不同,需以具体产品条款约定为准,且注意免赔额、报销比例、保额等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