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委托辩护人的范围如下: 1、律师,依法取得律师职业证书,接受委托或指定;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 3、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与自然人之间具有特定的亲近亲属关系的人; 4、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依法登记成立的,有章程、有名称、有一定数量成员、有经费来源、有办事机构、有办公地点的非营利性组织。 诉讼的具体程序如下: 1、审理前的准备,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到开庭审理前,所进行的各项准备活动; 2、庭审准备,指开庭当日正式开庭审判时所做的准备; 3、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目的,是审查核实证,查清案件事实,为法院裁判作基础; 4、法庭辩论,法庭调查结案,便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5、法庭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刑事公诉案件的,马上转入法庭评议,即由合议庭根据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情况,对案件事实、情节、证据及其法律适用进行评议表决; 6、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7、宣告判决,任何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综上所述,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起诉,法院对起诉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受理,受理后通知当事人双方按时开庭,对案件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