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前妻是否需要承担赡养前夫的义务?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需根据协议或法院判决支付部分或全部子女抚养费。协议离婚时,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没有强制性要求。抚养费可约定支付至子女大学毕业,并可根据收入情况进行调整。根据具体情况,父母可参考法律规定的抚养费标准,如按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特殊情况下,如子女重病或出国读书,抚养费可超过标准幅度。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离婚需要负责前妻的赡养费吗 离婚双方不是赡养与被赡养的关系,不用支付赡养费。但是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已经共同育有孩子的,孩子在离婚后由女方抚养的,男方则应在后期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孩子达到能独立的年龄。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只能约定给到18岁吗 实际中,父母协议离婚时,要解决孩子抚养问题,给付抚养费根据双方协商。 并且,双方就抚养费进行协商时,对抚养费数额、给付方式等问题,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没有强制性要求。 所以,对于是否约定给到18岁,属于法律上的要求,父母可以约定支付到子女大学毕业,不一定只能约定到18岁。 另外,双方就抚养费进行约定时,可以参考法律具体规定的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给付,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给付,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给付。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具体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应由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大学毕业等时间节点,并非仅限于18岁。在协商抚养费时,可以参考法律规定的标准,如按月总收入的比例给付。特殊情况下,如子女患重病或出国读书,抚养费可能超过标准幅度。因此,父母在协议离婚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约定抚养费,并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和最低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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