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公证服务收费 (一)证明法律行为 1、证明合同、协议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3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额的比例分段累计收取。标的额5万元及以下部分,每件400元; 5万元以上—10万元部分,标的额的0.6%;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标的额的0.5%;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标的额的0.4%;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标的额的0.2%;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标的额的0.1%;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部分,标的额的0.05%; 5000万元以上—1亿元部分,标的额的0.02%; 1亿元以上部分,标的额的0.01%。如申请对该合同、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另按债务总额的比例分段累计收取。40万元及以下部分,每件400元;4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为01%;1000万元-1亿元部分,为0.03%;1亿元以上部分,为0.01%。出具执行证书,每件1000元。 2、证明收养关系:每件 1000元。 3、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受益额500万元及以下,为受益额的2%,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1000万元部分,为1.5%;1000-5000万元部分,为受益额的1.0%;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涉及房地产的,申请人不能提供充分依据证明现行受益额的,受益额参照当地房产、国土部门制定的基准房价、基准地价确定;申请人有异议的,可委托评估确定。 4、 办理遗嘱公证 ,每件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