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抗诉的法律定义 |
释义 | 抗诉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错误提出的上诉请求,程序为检察院向上一级法院提交抗诉书并抄送上一级检察院,上一级检察院审核后可撤回抗诉并通知下一级检察院。 法律分析 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这种抗诉规定的具体程序是:检察院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法院提交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还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就抗诉的理由和根据认真审核,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下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并将撤回抗诉的情况通知下一级人民检察院。 拓展延伸 二审抗诉的程序及适用条件 二审抗诉是指当一审判决对当事人不利时,不服该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的上诉程序。其适用条件包括:一审判决存在事实错误、法律适用错误或违反法定程序;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且符合上诉期限和上诉范围的规定。二审抗诉的程序一般包括递交上诉状、法院受理、复核案件、开庭审理等环节。在二审抗诉过程中,法院将重新审查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以决定是否维持、变更或撤销一审判决。二审抗诉的程序及适用条件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 结语 抗诉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用于纠正一审判决中的错误。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并经过严格审核程序。而二审抗诉则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时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的上诉程序,通过重新审查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来决定是否维持、变更或撤销一审判决。这些程序的实施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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