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领取失业金得看自己的具体情况,一定要搞清楚自己领了失业金后的得与失。 1、领取失业金期间,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自动给你缴纳,所以不用担心医疗保险断交的问题。 2、领取失业金期间,不会给你缴纳养老保险。 3、领取失业金期间,其他公司没办法给你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保。 4、领取失业金期间,我们能够以个人灵活就业的名义缴纳养老保险,但承担的成本高很多。举个简单的例子,加入通过公司缴纳社保,公司加个人承担的比例是20%,那么公司要承担12%,进入社保统筹账户,个人只需要承担8%,进入社保个人账户;而如果是个人灵活就业名义缴纳,同样是20%,全部由个人承担,并且只有8%得分进入个人账户。一对比就知道自己要承担的额外成本有多少。 5、领取失业金期间,没办法去其他公司就业,因为一旦你就业,社保部门可能就会知道,到最后,你可能要退还多领取的失业金。现在社保划归税务统筹,那么公司再给你发工资时,就要做个税申报,即便达不到个税缴纳基数,也需要做零申报,这样大数据一对比,就能查的出来。 6、领取的失业金,相比重新找工作的月工资,低太多了,这也是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