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21]20号)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 养老金 。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