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男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子离婚后的归属存在两种情况:第一,男方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归男方个人所有,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第二,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