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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滕州交通事故律师收费标准
释义
    (一)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收费方式:
    1、普通收费:
    在收取基础费用12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一个阶段)
    1万元(含1万元)以下:免加收
    1万—10万元(含10万元):5%——4%,
    10万—50万元(含50万元):4%——3%,
    50万元以上:3%——2%
    2、风险收费:先收取2500-5000的基本费用,然后按通过律师服务得到的实际赔偿额的10-30%收取律师费。
    具体收取方式具体商定。对于争议不大的,建议按第1项方式;对于有争议的,可以按第2项方式,不成功执行赔偿额不收取风险律师费;以最大化地维护您的权益。
    (二)作为被告代理人(车主或司机或挂靠单位)收费方式:
    1、普通收费:
    一件2500---5000元
    2、风险收费:
    先收1500元基本费,然后按比诉讼金额减少的金额的10%-30%计算。
    一、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交通事故的分类
    1、按后果分类
    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截至2012年11月10日,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8%和15.5%,其中煤矿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35.0%和34.2%。
    2、按原因分类
    主观原因。指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原因,即主观故意或过失,主要包括: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操作技术等方面的错误行为。
    客观原因。指由于车辆、道路、环境条件(包括气候、水文、环境等)不利因素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3、按交通工具分类
    机动车事故。指在事故当事方中机动车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
    非机动车事故。指畜力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行人事故。指事故当事方中行人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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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9: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