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受回扣是受贿罪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工作人员、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的,是受贿罪。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和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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