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人有限公司是否等同于国有独资公司? |
释义 | 一人有限公司不包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是以政府单独出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的职责,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法人指机关法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四种,不包含国有独资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高管能当监事吗? 1、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要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组成,并有公司职工代表参加。监事会是对国有独资公司实施监督的机构。监事会设首要领导一人,监事会可以有若干人,但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分为专职监事和兼职监事,从有关部门和单位选任的监事为专职;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派出的监事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为兼职。公司的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2、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其中监事会首要领导和专职监事、派出监事不得在同一企业连任;3、监事会的首要领导和专职监事、派出监事实行回避原则,不得在其曾经管理过的行业、曾经工作过的企业或者其近亲属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的监事会中任职;4、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高管可以当监事吗? 1、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要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组成,并有公司职工代表参加。监事会是对国有独资公司实施监督的机构。监事会设首要领导一人,监事会可以有若干人,但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分为专职监事和兼职监事,从有关部门和单位选任的监事为专职;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派出的监事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为兼职。公司的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2、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其中监事会首要领导和专职监事、派出监事不得在同一企业连任;3、监事会的首要领导和专职监事、派出监事实行回避原则,不得在其曾经管理过的行业、曾经工作过的企业或者其近亲属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的监事会中任职;4、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人有限公司性质是什么 一人有限公司的性质是企业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而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同样的一人有限公司的性质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一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股东有限公司与多人股东有限公司的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和多人有限公司区别:1、股东数量不同:一人有限公司只能有一名股东,多人公司可以有多名股东;2、组织结构不同:一人公司的组织结构简单,董事长、经理等职务都可以由一人担任,多人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一般都是由不同部门,不同的人来担任的。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如何证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财产?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证明公司财产独立方法有:1、证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最有效的证据是提供审计报告以及完整的会计账册。审计报告需要形成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审计报告中对公司每笔财务的流向应清晰明了;2、对于借名股东,建议在出借股东名义或是法定代表人时,与公司签订协议,并将协议作见证或是公证。如果公司每年/月支付挂名费,要求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在发生纠纷时,将协议以及转账流水提供,作为证明未实际参与经营的证据;3、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法人的情形,建议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员工名册以证明经营独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二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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