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签好了不想租了怎么办 |
释义 | 签了租房合同不想租了的处理方式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可以解除;当事人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 一、附条件合同生效前能够解除吗 附条件合同生效前,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情形,能够解除。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能够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合同。 当事人能够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能够解除合同。 二、股权转让股权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是否有效 股权受让方通常是不可以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通常情况下,转让方无任何过错,协议规定的解除条件也未达成的,则受让方一般不得请求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如果出现,法定解除事由转让方过错导致合同根本违约(例如,不办理登记)的,受让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就相应损失,请求赔偿。 三、合同不履行可以解除吗 合同未履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的,在合同未履行之前解除条件成就的,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未履行之前,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想解除合同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订立解除合同协议;合同未履行之前,若出现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也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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