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家法院执行同一人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个债务人多个债权人的,如果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法院应当区分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债务人是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在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到法院的分配程序中。一般按债权比例分配所执行的财产。 2、债务人是法人,在符合破产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不申请破产或者法院不受理破产申请的,按照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获得清偿。 3、债务是法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按破产程序进行分配(一般按债权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审核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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