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去世后的口粮地(非承包地),子女可以继承吗?有买卖的权利吗? |
释义 | 继承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指继承人合法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权必须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财产,并且是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可以合法继承自己的私有财产。继承的处理方式根据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进行。 法律分析 继承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是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继承权必需具备的有: (1)必须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财产; (2)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拓展延伸 口粮地继承权与买卖权的法律规定及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口粮地是指老年人去世后,由其子女继承并享有使用权的土地。关于口粮地的继承权和买卖权,有一些法律规定和限制需要遵守。首先,口粮地的继承权通常是由子女享有的,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子女放弃继承权或者存在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继承权可能会有所变动。其次,口粮地的买卖权受到限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买卖口粮地,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但在特定情况下,如确有需要,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总之,口粮地的继承权和买卖权都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和限制,以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结语 继承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必须具备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且是合法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确认了自然人的继承权。对于口粮地的继承权和买卖权,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限制,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五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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