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用户分户,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供电营业规则》 第三十条 用户分户,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在用电地址、供电点、用电容量不变,且其受电装置具备分装的条件时,允许办理分户; 2.在原用户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的情况下,再办理分户手续; 3.分立后的新用户应与供电企业重新建立供用电关系; 4.原用户的用电容量由分户者自行协商分割,需要增容者,分户后另行向供电企业办理增容手续; 5.分户引起的工程费用由分户者负担; 6.分户后受电装置应经供电企业检验合格,由供电企业分别装表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