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从监管执法分工、安全风险管控、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审查和专家论证程序、专家跟踪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等方面,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并细化了“危大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的范围。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负责全市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前者对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后者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测单位成果文件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