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被告可以不去调解吗 |
释义 | 离婚诉前调解被告可以不去,如果被告不同意调解,法院不会强制调解的。法院的调解,应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 一、起诉离婚要怎么走程序 一、起诉。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二、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三、审理与判决。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二、起诉离婚,法院会调解离婚的情形吗 会。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通常分为三个阶段的调解是: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诉前调解一般是指,起诉前的调解。庭前调解通常是指,在立案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法官会召集对方当事人到法院接受调解。对于庭中调解来说,如果没有法定的离婚理由,法院会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有可能会动员撤诉,给对方一次机会。 三、起诉离婚直接去法院就可以了吗 起诉离婚是直接去法院,但是一般是去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被告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也可以到自己所在地即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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