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第一胎出生证明要准生证明吗
释义
    

法律主观:
    


     准生证 办理条件:   1、 结婚证 , 身份证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 照片两张。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孩子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孩子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你个医院出生证明,婚育证明格式。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上户口时你要跟公安局的办事员说随母入户即可。   如果夫妻都是 集体户口 ,没有个人的户口本,但是应该有个人(每人一张)的户籍表,同样也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证。   一孩生育证在生育前办理即可,办理程序如下:   (1)申领对象: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女子)的夫妻。   (2)办理程序:符合生育政策要求生育的,应在生育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结婚证(属 再婚 的,还需提供原 离婚 的 判决书 、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它相关证明);   ④计划生育技术部门出具的女方健康检查证明。   符合生育第一孩条件的,给予登记,发给一孩生育证,同时在夫妻双方所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布。材料欠缺的,应予补齐。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理由。 以上是对一胎准生证明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4: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