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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清算前要审计吗,公司清算的程序
释义
    在破产清算之前,必须对该公司进行审计。公司破产清算前需要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而申请破产提供的材料中就包括审计报告。公司清算的程序包括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提出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和终结清算工作。如果破产清算前已立案,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案件就中止审理;等到管理人接管财产后,就会恢复审理。
    法律分析
    在破产清算之前,必须对该公司进行审计。公司破产清算前需要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而申请破产提供的材料中就包括审计报告。
    二、公司清算的程序
    公司清算的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
    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2.展开清算工作。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且要求在六十日内至少在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书的,在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5.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组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权分配)。
    6.终结清算工作。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破产清算前已立案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前已立案的处理是: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案件就中止审理;等到管理人接管财产后,就会恢复审理。
    《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清算程序分为清算期间和清算结束后的清算。在清算期间,公司应停止经营活动,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以清偿债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
    清算结束时,清算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提交给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应当在接到清算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由清算组进行清算。在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否则清算组有权要求公司停止经营活动。
    如果公司拒绝停止经营活动,清算组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公司停止经营活动。同时,清算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提交给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应当在接到清算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由清算组进行清算。
    在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否则清算组有权要求公司停止经营活动。清算结束时,清算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提交给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应当在接到清算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由清算组进行清算。
    结语
    在破产清算之前,必须对该公司进行审计。公司破产清算前需要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而申请破产提供的材料中就包括审计报告。此外,在公司清算的程序中,需要成立清算组,并按照法律规定展开清算工作。在清算过程中,需要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告。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最后,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如果破产清算前已经立案,则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案件就中止审理;等到管理人接管财产后,就会恢复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章 管理人 第二十二条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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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3:5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