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临时身份证在哪里办理
释义
    办理地点是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公民的临时身份证在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对于临时身份证的办理,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民事行为需求来处理,特别是在当事人需要办理相关民事行为时,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临时身份证来进行处理。
    一、临时身份证的办理条件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手续;
    2、在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后2至3个月内急需使用证件的;
    3、居民身份证已失效或未曾办理的。
    二、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
    3、《办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4、《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5、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证明事由
    办理时限
    临时身份证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
    1、未满16周岁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
    2、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法律依据
    《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6:5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