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违停罚款数额是多少? |
释义 | 交通违搜索法劝阻书不直接罚款,但接受处理时可能被罚款。劝阻书由协警开具,告知违法行为和处理时间。协警无执法权,劝阻书不确定处罚,只有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可能被罚款。 法律分析 交通违搜索法劝阻书不能直接罚款,但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时,有可能被罚款。交通违法劝阻书系由协警开具的,告知存在的违法行为,并告知于什么时间到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因协警无执法权,所以交通违法劝阻书不会直接确定应给予的处罚,只有持劝阻书到指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时,才可能会被处罚,当然也就可能被罚款。 拓展延伸 南宁市违停罚款标准及缴纳方式 南宁市违停罚款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违停行为的不同情况,罚款标准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南宁市对违停行为罚款金额为200元至500元不等。具体罚款数额取决于违停的地点、时间、影响程度等因素。缴纳方式方面,南宁市通常提供多种缴纳途径,包括线下缴纳、线上缴纳以及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方式。市民可以前往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关银行、邮局等指定地点进行线下缴纳,也可以通过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或者其他指定平台进行线上缴纳。具体缴纳方式和操作流程可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查阅相关官方信息。请注意,违停行为对交通秩序和安全造成不良影响,建议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停行为的发生。 结语 交通违法劝阻书是由协警开具的,仅告知存在的违法行为,并指示在何时到指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协警无执法权,因此劝阻书并不直接确定处罚,只有在接受处理时才可能被罚款。南宁市违停罚款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罚款金额为200元至500元不等,具体取决于违停的地点、时间和影响程度。市民可通过线下或线上方式缴纳罚款。请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停行为,以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九条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消除违法状态: (一)违法行为人可以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 (二)违法行为人无法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对超载的乘车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联系转运;对超载的货物,应当在指定的场地卸载,并由违法行为人与指定场地的保管方签订卸载货物的保管合同。 消除违法状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违法状态消除后,应当立即退还被扣留的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十六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