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调解与诉讼程序的差异 |
释义 | 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的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前者是法院行使审判权,后者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2)参与主体不同,前者有法院和当事人,后者只有当事人;(3)效力不同,法院调解书生效后终结诉讼且具有执行力,而和解协议需原告申请撤诉并获法院准许方可结束诉讼,且不具有执行力。 法律分析 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相比,有以下几点区别: (1)性质不同。前者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后者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参加主体不同。前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3)效力不同。根据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拓展延伸 司法调解与诉讼程序的异同点及适用场景 司法调解与诉讼程序在解决纠纷上有着明显的异同点。司法调解注重双方当事人的自主协商,强调和解与和谐,可以快速解决争议,减少时间和成本。而诉讼程序则侧重于法庭审理,通过法官的裁决来解决争议,确保公正与法律的适用。司法调解适用于适度争议、保持关系的案件,如家庭矛盾、劳动纠纷等;而诉讼程序适用于复杂争议、法律权益保护的案件,如重大经济纠纷、刑事案件等。因此,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司法调解或诉讼程序,能更好地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法院行使审判权,后者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参与主体也不同,前者有法院和当事人,后者只有当事人参与。效力上也有差异,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和解协议则需申请撤诉。司法调解注重自主协商,快速解决争议,适用于保持关系的案件。而诉讼程序则通过法庭审理解决复杂争议,适用于法律权益保护的案件。因此,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调解或诉讼程序,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调解协议,或者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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