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破产案件适用财产保全吗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可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被执行人破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终结执行。 实际上对于破产公司当事人的财产保全往往会因为破产清算以及债务赔偿等方面无法达成一致容易产生纠纷和矛盾,所以需要对财产保全进行解除才可以更好的根据当时的情况进行裁定,这种情况下,建议及时咨询律师帮忙争取自己的最大权益。律聊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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