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查询起诉的案件进度 |
释义 | 可以拨打12368热线电话。这个是全国法院统一服务电话,有关法院的诉讼情况都可以通过这个电话查询。 1、如果法院开通了微信,可以通过微信进行查询; 2、可以给主审法官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情况; 3、凭本人身份证,去法院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找到法院后也不要急于去,先打个电话咨询下该法院档案室的接待时间,有些法院的档案室在其他地方。 诉讼程序 诉讼程序是指诉讼程序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主体之间的对话从两个方向展开:一是当事人之间的横向对话(即辩驳),一是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纵向对话(即讨论)。为了保证对话的合理性,诉讼程序在设计上应维持当事人之间地位的平等性和竞争性,以及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性和统一性。 代理诉讼案件的程序 1、收案:由律师事务所接受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 2、了解案情,收集证据。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要全面细致地了解案情、收集相关证据。收集证据的范围包括能证明起诉正确或答辩正确的证据;能证明对方起诉或答辩事实失真的证据,与案件处理有关的其他证据。 3、审查主管与管辖、审查时效。无论是代为提起诉讼,还是代为应诉,律师都应从以下方面审查主管与管辖: (1)案件是否属法院受理范围; (2)仲裁条款、书面仲裁协议及其效力; (3)管辖条款及其效力; (4)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5)是否属于特殊地域管辖。 4、准备诉讼资料 5、代理申请财产保全 6、参加法庭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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