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成都市人才集体户迁出流程 1、登录“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填写网上申请。 2、根据系统提示准备所需材料。 3、持业务办理所需材料至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4、持户口页及公安部门要求的材料前往公安机关办理相关事项。 5、户口迁出手续办理结束之后,将公安部门加盖“迁出”章的户口页交至人才中心统一保管(超期仍需使用户口页的登录服务平台进行户口页续借申请)。 二、所需资料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遗失,可提供驾照、护照、毕业证等有照片的有效证件原件。 2、经办人非集体户人员本人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集体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由集体户人员本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署"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入户"意见并签名。 3、在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所需其他材料请提前咨询公安部门并按要求准备。 三、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均需将档案从成都市人才中心集体户迁出 1、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自建房、自有房等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房屋(含未拿到产权证但已经实际入住的按揭购房); 2、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口的; 3、人事档案已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转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