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吉安市普通护照签发流程有哪些 1、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出入境大厅提出护照办理申请。 2、受理: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申请不被受理的,可获得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中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构要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通知书中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书式审查。 4、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5、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6、制证发证:符合条件制作核发通行证及签注。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批准决定书并告知不予许可/批准的理由。 二、吉安市普通护照签发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规定,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三、吉安市普通护照签发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近期免冠照片 四、吉安市普通护照签发办理地点 吉安市庐陵新区文忠路与红桂路交接口处南侧吉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