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临时身份证的方法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民补办临时身份证需亲自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如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可签署委托授权书,由直系亲属代办。公安机关应在提交申领登记表后60天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但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至30天。如急需使用身份证,可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分析 补办临时身份证,需要由公民自己亲自去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不过如果公民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签订委托授权书,由直系亲属代为办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拓展延伸 如何申请临时身份证? 申请临时身份证的步骤如下:首先,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办理申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一寸彩色照片等必要材料。其次,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如个人信息、临时身份证有效期等。然后,缴纳相关费用,一般为数十元人民币。接着,等待办理过程,通常需要数个工作日。最后,领取临时身份证,注意核对信息的准确性。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通常为三个月,适用于紧急需要身份证明的情况,如旅行、办理临时业务等。请注意,临时身份证不具备办理银行业务、购买机票等一些特定用途的功能,需谨慎使用。 结语 办理临时身份证需本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可委托直系亲属代办。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公安机关应及时办理身份证申领,最长办理期限为60日。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0日。申请临时身份证步骤包括前往派出所办理申请、提供必要材料、填写申请表格、缴纳费用、等待办理、核对信息、领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3个月,适用于紧急情况,但不适用于特定用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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