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资产评估机构申请流程大致如下: 1、由申请设立资产评估机构的申请人,将相关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省级财政部门。 2、省级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次核查。对初次核查合格的,申请人在填写完设立申请情况登记表后,由财政部门开据设立资产评估机构或分支机构申请材料审查核实委托单。 3、省级资产评估协会对申请材料的合规性与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后,填报有关表格和审核意见,并填写受托审查核实回复单。 一、无形资产评估需要哪些材料 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收集资料清单: 1、评估清查明细表,格式由事务所提供; 2、评估基准日前三至五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 3、专利、商标证书复印件; 4、购入专利、商标的合同、协议、发票复印件; 5、专利、商标、申报材料、缴纳年费发票复印件; 6、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研制报告,技术目的的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国家有关部门技术检测、鉴定材料; 7、专利、专有技术项目开发成本费用方面的资料、使用实施资料、历史收益情况; 8、技术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 9、技术产品的经济分析及市场预测; 10、技术产品的行业及市场状况及主要竞争对手; 11、技术产品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12、转让无形资产时,受让无形资产方的技术、经济情况。 备查资料: 13、业务约定书; 14、向上级单位或股东会报告评估经济行为的申请; 15、上级单位或股东会同意评估经济行为的批准文件; 16、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7、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承诺函; 18、设立、变更验资报告工商备案; 19、公司章程、协议工商备案; 20、股东会、董事会重大决议等文件; 21、与评估经济行为有关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22、企业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