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去抚养权后如何应对? |
释义 |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能强行带走孩子,需要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不能将孩子接走,否则可能被法院中止探望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有协助义务,探望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一、没有抚养权带走小孩如何处理 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 2、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的,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视权是否能把孩子接走 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法律赋予了其探望的权利,很多家长都希望在探望的过程中能把孩子接走,带孩子玩一玩,创造一些独处的时间,那今天就来给大家说一说离婚后拥有探视权的一方能否将孩子接走?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结语 离婚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想要把孩子接走是不被法律允许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应由当事人协议,若协议无法达成,应由法院判决。如果父母的探望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权利,但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恢复探望权利。因此,离婚后拥有探视权的一方不能将孩子接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