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没要孩子抚养权,是否意味着失去孩子? |
释义 | 抚养权变更是指在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权进行改变。通常情况下,变更抚养权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需要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另外,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则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因此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法律分析 有几种方法可以改变小孩的抚养权: (在实践中,通常会出现这些情况) 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3、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5、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如果要去变更小孩抚养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 一、离婚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一是协议离婚程序,二是诉讼离婚程序。 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许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发给离婚证。 如果双方对是否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事宜均达不成一致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 二、夫妻离婚后抚养义务还在吗 夫妻离婚后对子女仍然有抚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语 抚养权的变更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才能进行。其中,离婚是其中一种情况,需要经过协议和诉讼两种程序。在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义务,但抚养方式由双方协议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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