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成都高中毕业证丢了该怎么办理2023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如果丢失高中毕业证,学生可以获得学历证明。需要毕业信息等证明时,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开具。申领学历证明的程序包括本人提出申请、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另外,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毕业证书遗失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开具学历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法律分析 如果您丢失了高中毕业证,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您将无法补办或发放证书。但是,您可以获得学历证明。如需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 二、申领学历证明的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 2、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 3、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1996年后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此办法办理;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由于未实行学籍电脑化管理,因此由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高等学校所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应由学校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 另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毕业证》丢失,提供《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刊遗失声明;补办需要交两张和原件同底版2寸免冠照片。 三、毕业证书有防伪吗 由于毕业证书在中国社会起的作用非常大,特别是大学毕业证书经常被伪造,之所以会被伪造是因为目前证书的防伪水平过低及其有些单位及部门对此监督不严导致的。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毕业证书的防伪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其中以防伪查询是证书防伪的最高水平。 四、关于丢失毕业证的提醒 毕业证虽然很多企业不在乎,不过,对于很多管理严格的公司来说,毕业证依然是敲门砖。鉴于毕业证不能补办,建议高中生一定要好好保管毕业证,一般放家里比较好。出去工作用完,一定要妥善保管,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找工作不需要把原件交给任何单位。 教育部:毕业证丢失可补办学历证明书学生若丢失学位证、毕业证等,学校查实后可出具学历证明书,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教育部表示,这条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生如丢失相关证书,须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 学历证明书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肄)业证明书”,填写的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应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须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除此以外,学历证明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并在学信网进行电子标注,同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学位证书管理办法》和《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学历证明是指由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发给学生用于证明其具有相应学历的证书。对于需要办理学历证明的情况,学生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办理学历证明:学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或教育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学生证、成绩单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在核实信息后,会为学生办理学历证明。 2. 在学历证书管理办公室办理学历证明:对于需要办理学历证明的学生,还可以向学历证书管理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学生证、成绩单等,学历证书管理办公室在核实信息后,会为学生办理学历证明。 3. 在相关部门办理学历证明:对于无法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或学历证书管理办公室办理学历证明的学生,还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部门在核实信息后,会为学生办理学历证明。 4. 在互联网上办理学历证明:现在有一些网站和APP,可以为学生提供在线办理学历证明的服务,学生只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网站和APP会为学生办理学历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学历证明时,学生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有不实或伪造的情况,相关部门将予以查处。同时,学生也应该妥善保管学历证明,以备不时之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高等学校的学生 第五十五条 国家设立奖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规定的专业的学生以及到国家规定的地区工作的学生给予奖励。 国家设立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和贷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二章 高等教育基本制度 第二十条 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接受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发给相应的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应当载明修业年限和学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四章 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 第三十二条 高等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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