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同居前买的三金,分手后如何分割
释义
    同居时买的三金如果是作为结婚彩礼赠送给对方的,男方要求返还则返还,不要求则归女方;如果不是彩礼,则是男方的赠与,分手时女方所有。如果同居前购买的三金是作为结婚彩礼赠予对方的,那么在分手时,如果男方要求返还,应当返还给男方。如果男方不要求返还,则仍归女方所有。如果三金不具备彩礼的特征,那么它就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予,分手时归女方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2 0: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