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图所示,在高速公路同方向三条机动车道右侧车道行驶,车速不能低于多少? |
释义 | 法律分析:高速公路同方向三条机动车道右侧车道行驶,车速不能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其中最左侧车道即一车道限速每小时100公里到每小时120公里,中间车道即二车道限速每小时80公里到每小时100公里,最右侧车道即三车道限速每小时60公里到每小时100公里。在高速公路同方向三条车道分别车速如下: 1、高速公路三车道从左到右第一条车道速度是110-120公里/小时(一般为小客车专用); 2、第二条车道速度是90-120公里/小时; 3、第三条车道速度是60-120公里/小时; 4、第四车道即是应急车道,是指与右侧道路行车道相临,包括硬路肩在内的宽度3米以上,有效长度大于或者等于30米,可以满足机动车停靠需要的路面部分。在紧急的情况下,车辆可以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或者停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如下行为: 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4、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5、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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