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再婚生育政策是怎样的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四川再婚生育政策和结婚的生育政策是一样的,具体规定是: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 一、我国的计划生育新政策是什么? 目前的计划生育新政如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如夫妻依法收养子女的家庭允许生育两个具有亲缘关系的子女,再婚前已经育有子女的重组家庭允许生育第三胎。 二、山东三胎政策最新消息 根据相关的条例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生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孩子:夫妻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被依法认定为残疾儿童,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在医学上被认为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夫妻患有生育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的,但后来妇女再怀孕的;再婚夫妻各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 三、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是准生证吗 生育服务证是准生证。生育服务证曾叫准生证,后改为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办理《生育服务证》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未生育证明等,其办理时间为20个工作日。 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 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组织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育龄夫妻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前办理《生育服务证》。 育龄夫妻应先向女方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单位审批后逐级报女方户籍所在地街乡计生办、区县计生委审批。《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区县计生委盖章后方为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二)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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