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只有士官和干部才有探亲假。对于义务兵期间,亲人病故等重大变故的情况下,能否回家探望的问题,还要看连队具体的规定。 1、病故或者其他重大问题发生的人,一般是指直系亲属,父母或者未成家的其他兄弟姐妹。 2、发生家庭的重大变故后,连队是要在多方面进行核实的,核实清楚了才能向上级进行汇报,并作出休假与否的意见。 3、连队没有最终的决定权,一般由团以上单位首长决定,以前叫军务,现在叫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相关报批备案。 4、事假的假期一般不超过7天,确实没有处理完的经上级批准后可以适当的延长。 5、对于新兵、独立能力差的或者情绪发生严重变化的,连队可以指派干部或者骨干一起帮助回老家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三条 国家保障现役军人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待遇。现役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军官实行职务军衔等级工资制,士官实行军衔级别工资制,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奖励工资。国家建立军人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休假、疗养、医疗、住房等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现役军人的福利待遇。 国家实行军人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军人服现役期间,享受规定的军人保险待遇。军人退出现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现役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