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客运合同的法律特征以及成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客运合同的法律特征、成立条件以及违约金标准。客运合同具有标的为运输旅客的行为、实践性合同等特征。成立条件包括客运合同的主体存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及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可能履行。违约金标准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对此作出专门规定。 法律分析 客运合同属于运输合同的一种,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客运合同的标的为运输旅客的行为。客运合同是旅客与承运人关于运输旅客的协议,客运合同的目的是承运人按时将旅客安全送达到目的地,因此,客运合同的标的即为运输旅客的行为。 2.客运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客运合同的效力。 二、客运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客运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 第一,客运合同的主体存在双方当事人。即旅客与承运人,他们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 第二,客运合同必须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第三,客运合同双方当事人一致的意思表示所设立、变更或终止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可能履行。每一方的意思表示必须包括以下要素: 1.每一方都完整地表达了将要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意图; 2.有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必要内容; 3.每一方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将自己的内心意思表示于外部。 三、客运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客运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法律对此没有作出专门的法律限制,一般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结语 客运合同具有法律特征,包括标的为运输旅客的行为、实践性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等。客运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双方当事人存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及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可能履行等条件。违约金标准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法律没有严格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九章 公共航空运输 第三节 承运人的责任 第一百三十六条 由几个航空承运人办理的连续运输,接受旅客、行李或者货物的每一个承运人应当受本法规定的约束,并就其根据合同办理的运输区段作为运输合同的订约一方。 对前款规定的连续运输,除合同明文约定第一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外,旅客或者其继承人只能对发生事故或者延误的运输区段的承运人提起诉讼。 托运行李或者货物的毁灭、遗失、损坏或者延误,旅客或者托运人有权对第一承运人提起诉讼,旅客或者收货人有权对最后承运人提起诉讼,旅客、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可以对发生毁灭、遗失、损坏或者延误的运输区段的承运人提起诉讼。上述承运人应当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九章 公共航空运输 第二节 运 输 凭 证 第一百一十条 客票应当包括的内容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 (二)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而在境外有一个或者数个约定的经停地点的,至少注明一个经停地点; (三)旅客航程的最终目的地点、出发地点或者约定的经停地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所适用的国际航空运输公约的规定,应当在客票上声明此项运输适用该公约的,客票上应当载有该项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运输合同 第二节 客运合同 第八百二十四条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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