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嫁妆是否可带走需看是否为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并根据情况判断。共同购置的属共同财产,婚前购置的属婚前财产,离婚时需按原则分割。离婚时,嫁妆是否可以带走要看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需要根据情况判断。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后双方共同购置,并且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法定和约定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则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应根据上述原则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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